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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业务通告
关于下发超值头等/公务舱产品的通知
为了充分提高头等/公务舱使用率,增加高端旅客对我司品牌的认知度,提高收益水平,航线网络规划中心产品室针对前期超值头等舱产品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根据新舱位设置后“超值头等舱”、“超值公务舱”产品的销售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产品介绍:
该产品针对经常出行购买Y舱机票的商务旅客而设计。旅客购买海航/大新华经济舱公布正常票价即可享受头等舱/公务舱的待遇,免费行李额均为30KG,金鹏俱乐部积分均按照Y125%标准累积计算。
2适用条件
2.1适用航线:海航、大新华国内自营干线航班(含海航与大新华的代码共享航班);
2.2订座舱位:A340机型在D舱订座;
非A340机型在P舱订座
2.3航班日期:2009年1月7日-2009年4月5日;
2.4出票日期:2008年12月21日起;
2.5适用价格:经济舱公布正常票价(不含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
2.6适用票证:880票证(含纸票及电子客票);
2.7适用旅客:所有旅客(限载的特殊旅客除外);
3 出票地点:
950718、海航/大新华各直属售票处、合办售票处及海航/大新华
所有销售代理人。
4 销售及出票规定
4.1自2008年12月21日起,凡航班日期在2009年1月7日24时之前起飞的超值头等舱产品仍按原规定执行;
4.2自2008年12月21日起,凡航班日期在2009年1月7日24时(含)之后起飞的航班的超值头等舱/公务舱产品,需根据各机型的不同以及座位开放情况进行订座,具体如下:
1)、空客A340,产品名称为“超值公务舱”:该产品在D舱订座(D舱为该机型的C舱子舱位),购买超值公务舱的旅客在该机型的C舱(公务舱)就座;
2)、其他机型,产品名称为“超值头等舱”:除空客A340之外其他机型,均在P舱中订座(P舱为该机型的F舱子舱位),购买超值头等舱的旅客在F舱就坐。
4.3该产品只能见舱销售(在D、P舱开放的情况下,才能销售),
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K位销售;
4.2出票时在PNR中以SSR CKIN HU CZTD HK1/PN格式备注;
(注:此备注必须为第一条SSR备注)
4.3签注栏打印:不得签转、CZTD;
4.4票价栏按Y100%票价金额填开;
4.5票价类别栏:Y100;
4.6免费行李额30KG;
4.7客票其它各项的打印规定同普通Y舱票。
5 签转、变更、退票规定:
5.1签转:
不得自愿签转,非自愿签转只得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的经济舱。
5.2变更:
5.2.1非自愿变更:空客A340执行航班可免费变更至最早的后
续航班D舱,后续航班不能提供D舱座位时,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旅客不退票,地面服务仍按C舱标准保障。非空客A340执行航班可免费变更至最早的后续航班P舱,后续航班不能提供P舱座位时,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旅客不退票,地面服务仍按F舱标准保障;
5.2.2自愿变更:可免费变更,不限次数;空客A340机型执行
航班变更到C舱需补齐C舱与Y舱公布正常票价的差额;变更至Y舱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变更至Y舱以下折扣舱按自愿退票处理;非空客A340机型执行航班变更到F舱需补齐F舱与Y舱公布正常票价的差额;变更至Y舱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变更至Y舱以下折扣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5.3退票:
5.3.1自愿退票:按票面价收取5%退票手续费;
5.3.2如遇机型调整等原因,非空客A340机型执行航班不能提
供头等舱座位时,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旅客不退票,地面服务仍按F舱标准保障;空客A340机型执行航班不能提供公务舱座位时,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旅客不退票,地面服务仍按C舱标准保障。
5.3.3不正常航班保障按照琼航运2005[702]号文件《关于下发
国内不正常航班处置预案的通知》,HUGN2008-080号业务通告《关于下发海航/大新华国内不正常航班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6 其它规定
6.1本产品只适用于购买Y100%票价的旅客,不适用于购买Y50
%客票的军警残、儿童等旅客及购买Y10%客票的婴儿旅客;
6.2本产品不得与海航/大新华其它航空产品优惠政策组合使用、
不得享受双重优惠;
6.3该系列产品的舱位开放数量:由航线管理员根据市场情况调
整P/D舱的开放数量,不销售该产品的航班,必须锁定C/F舱;
6.4超值头等舱产品可以在海航电子客票网站上销售。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HUGN2008-005、076、086号业务通告及HUGN2008-01-87139号销售政策通知单同时废止;本规定与HUGN 2008-113号业务通告有冲突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本产品解释权属于海航市场销售部航线网络规划中心产品开发室
特此通知
附件:产品销售中票价类别栏、免费行李额项的格式说明
海航市场销售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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